">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宋明明)8月19日,嘉魚縣公安局傳來消息,該局潘家灣派出所近期聯合漁政部門迅速行動,成功破獲一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彪、郭某、丁某三人。
現場查獲遙控電子船、漁網等禁用漁具及花鰱魚一條(重4.05公斤)。該案的快速偵破彰顯了嘉魚公安在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中的 “零容忍” 態度與高效執法能力,為筑牢長江生態屏障再添堅實力量。
案發水域位于長江新螺國家級白鱀豚自然保護區潘家灣魏家河段—— 這片水域不僅是長江珍稀物種白鱀豚、江豚的重要棲息地,更是國家劃定的永久禁捕區,全面禁止一切捕撈行為。
然而,案發當天9時至11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彪、郭某、丁某三人卻選擇在此鋌而走險,使用遙控電子船鋪設漁網的方式實施捕撈。這種新型作案手段極具隱蔽性:電子船可遠程操控,漁網在水面悄無聲息地鋪開,試圖逃避執法巡查,卻最終難逃法網。
接警后,潘家灣派出所立即啟動涉漁案件快速響應機制:一方面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勘查取證,收繳作案工具與漁獲物;另一方面民警迅速調取周邊監控,分析嫌疑人行動軌跡。
警方發現三人在作案后并未走遠,而是在附近區域徘徊觀望。于是快速鎖定藏身點,于案發后一小時內在潘家灣鎮某隱蔽處將三人一舉抓獲。到案后,陳某彪等三人對非法捕撈行為供認不諱,對自己無視禁漁法規、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懊悔不已。
經現場勘查與審訊,三人供述其目的僅是貪圖一時口腹之欲或小利,卻忽視了對生態環境的毀滅性破壞。此次捕獲的花鰱魚雖看似 “普通漁獲”,但其在保護區內被捕撈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長江十年禁漁政策,構成刑事犯罪。
經嘉魚縣農業農村局認定,三人在長江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其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后續將面臨刑事追責與生態損害賠償雙重處罰。
這起案件不僅是對違法分子的嚴肅懲戒,更是一堂生動的長江生態保護公開課。長江新螺段白鱀豚保護區作為國家級生態敏感區,任何捕撈行為均屬違法行為,且可能威脅珍稀物種生存環境。遙控電子船、細密漁網等工具對漁業資源具有 “滅絕式” 破壞力,大小通殺,嚴重破壞水生生物鏈平衡。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170001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vigoraudio.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