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呂鑒蕾)記者6日從黃石婦聯獲悉,近日,全國婦聯與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中國女法官協會、中國女檢察官協會、全國律協女律師協會共同發布第五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其中,黃石市《夫妻扶養義務不容推脫 維權保障解決后顧之憂——袁某訴柏某離婚糾紛案 》名列其中。
【基本案情】
袁某(女)婚前患有癲癇,2009年4月與柏某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2015年4月,袁某被醫院診斷為癲癇伴發精神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無法工作。
袁某患病后,丈夫柏某既不從生活上予以照顧,也不給予生活費,袁某靠低保維持生活。2018年柏某因房屋拆遷分得兩套住房,柏某獨自搬至新房居住。因配偶取得兩套住房,袁某喪失低保資格,失去生活來源,靠親屬接濟照料。2021年7月,袁某燒水時癲癇發作,造成身體大面積燙傷。袁某家屬及社區多次與柏某溝通,柏某始終對袁某不管不問。為妥善解決袁某未來生活問題,袁某家屬意欲為袁某提出離婚,向湖北省黃石市婦聯求助。
黃石市婦聯高度重視,及時與黃石市婦女兒童法律服務(援助)中心對接,為袁某提供維權關愛服務,指派三名法援律師分別代理宣告袁某無民事能力案件和離婚訴訟案件。援助律師接受委托后,到袁某所在社區及就診醫院調查取證,向法院申請認定袁某無民事行為能力,后法院判決認定袁某無民事行為能力,并指定袁某的弟弟袁某江為袁某的監護人。
判決生效后援助律師接受袁某江的委托,代理袁某離婚訴訟事宜,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柏某所在地法院請求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要求柏某支付袁某扶養費及生活困難補助金。由于案件證據充足、庭前準備充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出具判決書,判決支持袁某的離婚請求,孩子歸柏某撫養,袁某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同時判決袁某分得夫妻共同房產一套,柏某支付袁某生活困難補助金以及賠償款人民幣7.5萬元,目前執行款已給付完畢。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本案受援人為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的殘疾婦女,同時婚姻生活不幸,丈夫對其未盡扶養照顧義務,使其生活陷入困境。婦聯組織接到求助后迅速反應,指派三名辦案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師接受委派后,詳細了解案情,全面收集調取證據,明確辦理思路,分步提起訴訟,向法院申請認定受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變更其監護人,并幫助受援人解除已破裂的婚姻關系,為其爭取到房產和一定數額的補助金及賠償款,為她未來的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物質保障基礎,切實維護了殘疾婦女的合法權益。
延伸閱讀:
黃石市婦女兒童法律服務(援助)中心是2008年黃石市司法局和黃石市婦聯設在易圣律師事務所的婦女兒童維權專門機構,主要職能是開展法治宣傳,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接聽和處理12338維權熱線,參與糾紛調解,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保障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2010年,中心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單位”,依托該平臺,易圣律師持續為婦女兒童維權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務。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170001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vigoraudio.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