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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陳昭)8月8日,記者從崇陽縣公安局獲悉,該局成功偵破一起詐騙案,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
受害人丁紅(化名)是湖北崇陽人,其兒子李明(化名)在廣東務工。李明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2022年5月17日被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22年6月24日由菏澤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執行逮捕。
丁紅得知后心急如焚,不希望兒子坐牢。為了讓李明減輕或逃避法律制裁,她立即多方聯系,試圖把兒子“撈”出來。期間,丁紅和在外經商的侄子許強(化名)談起此事,許強當即答應幫忙,隨后委托山東籍同事幫忙聯系菏澤的熟人處理此事。
“病急亂投醫”,丁紅經侄子許強介紹認識了“能人”張軍(化名)。張軍自稱在當地“有關系”,但解決問題需要“花錢疏通關系、請律師”等。雙方見面商談后,張軍多次以需要“打點關系”為由向丁紅索要錢財,信以為真的丁紅一一按照張軍的要求執行。
2022年6月25日至7月19日期間,丁紅委托侄子許強多次向張軍轉賬及贈送價值上萬元的購物卡、煙酒茶等物品,金額共計55萬元。期間,張軍告訴丁紅及許強在家等待“好消息”。
2022年8月16日,張軍電話通知丁紅前往菏澤接其兒子回家,丁紅一家人來到菏澤,期間又給張軍送了價值6000元的煙酒。盡管一家人在菏澤住了一個多月,但李明并未被放出來。
期間,張軍一直以“領導有事”等各種借口拖延,并承諾“如果李明沒被放出來就把所有費用退還”。因人生地不熟,加上又是其侄子同事介紹的“熟人”,丁紅深信不疑。
直到2023年4月25日,李明被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丁紅才發現被騙,張軍已杳無音信。無奈之下,丁紅才向崇陽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接警后,崇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全力組織警力調查取證。在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分局的協助下,張軍于2023年7月29日被抓獲,并于8月2日被崇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查明,張軍騙取的錢財已被揮霍一空。公安機關認定,張軍在明知自己不可能“撈人”且“撈人”違法的情況下,仍向受害人丁紅索要錢財,使被害人陷入認識錯誤、處分財產,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經審訊,張軍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此類詐騙社會影響惡劣,不僅侵害了公民的財產,更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這種把戲只是騙子抓住一些當事者家屬“救人心切”“辦事心切”的心理,把自己裝扮成“通天之人”大肆行騙。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識,擦亮雙眼,警惕此類詐騙套路。
家屬在表達訴求、爭取合法權益、解決問題時,務必走法律途徑、正規途徑解決,不要寄托于“托關系、走后門”。公安機關辦理案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任何試圖通過不法手段來減輕罪責、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都不可取,務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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