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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10日)從咸寧市交警部門獲悉,8月20日至11月20日,政府將為1萬輛電動自行車免費上牌辦證。
7月25日,咸寧市政府出臺《咸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今年8月2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屆時駕駛無牌無證電動車上路,將被交警處以警告、50元罰款,不配合者將予以扣留電動車,責令補辦電動車上牌手續。
市民自8月20日起即可攜帶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或其他車輛來源合法證明)、車輛合格證及兩輪電動自行車前往咸安區交警大隊青龍社區受理點上牌,全市前一萬名將免費辦證。
根據《咸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咸寧市電動自行車將實行登記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車輛購買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并現場交驗電動自行車。
此外,在本辦法實施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不登記的,不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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